公积金可交物业费,更好托举“安居梦” | 新京报快评

“可以用公积金交物业费了”“首付可以直接用公积金支付”“公积金贷款也能享受贴息了”。

据红星新闻报道,近期,多地密集调整公积金政策,如杭州推出公积金“直付首付”,申请后资金直接划转;苏州明确物业费可按实际支出提取,年度上限1万元。此外,很多城市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深圳还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契税。

据研究机构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各地优化公积金政策已超过50条。这一系列调整看似零散,实则指向明确,即旨在让沉淀的公积金资金“活起来”,从“储蓄罐”变成“活水池”,回归“民生本位”。

之前,公积金使用颇受限制,只能用于购房贷款和还贷,对此,很多人深有体会。这种“存易用难”的情形,使得公积金沉淀资金规模庞大。《全国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2024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约3.63万亿元,累计缴存余额已超过10万亿元,且规模持续扩大。

而对应的现实则是,当下大量新市民、年轻人面临着凑首付、付房租、持续支出物业费等压力。如果公积金只能用在购房或装修环节,就很难真正帮到那些尚处于从租房到定居过渡的人群,制度红利也很难充分发挥。

在此背景下,各地探索简化公积金使用程序、扩展公积金使用场景,直指民生痛点,等于将公积金使用从“买房”延伸至“住房全生命周期”,从“大额支出”覆盖到“刚性小项”。这样,公积金也从单一的“购房支持账户”,扩展为涵盖生育、养育、教育等功能的“综合民生账户”。

毕竟,一味“捂着”公积金,不仅会让新市民、年轻人备受困扰,也会抑制当前改善住房需求的释放,从而难以起到激发市场消费的政策目标。

当公积金可以用于支付物业费、契税,当政策未来有可能进一步延伸至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公积金不仅能够更好地服务“住有所居”,更有可能成为撬动综合民生改善的“杠杆”。

当然,公积金制度的创新也需要把握分寸、找好平衡。既要防止“过度提取”,削弱贷款能力;也要避免泛化用途,偏离政策初衷。公积金的核心定位仍是“住房支持”,不能过度用于非住房消费,“适度关联”不等于“包打天下”。

此外,还要考虑公平性。高收入群体缴存多、提取也多,若使用场景过度向消费端倾斜,可能导致低收入群体利益受损。

无论如何,公积金制度改革势不可挡。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十五五”规划亦将其作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方向。

现在需要推动的,是让公积金真正服务于“住有所居”,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更广阔的民生保障功能,这是一项制度与时俱进的内在要求,也是“投资于人”的自然呈现。

当每一个努力生活、渴望在城市安家扎根的人,都能通过公积金向自己的“安居梦”迈进,公积金的价值无疑就得到了最真实、有效的显现。

撰稿 / 胡栖安(媒体人)

编辑 / 柯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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