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证券简称:鑫铂股份公告编号:2025-10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
并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情况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常伟先生、赵婷婷女士和赵明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独立董事常伟先生、赵婷婷女士和赵明健先生自2019年12月2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因此独立董事常伟先生、赵婷婷女士和赵明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独立董事常伟先生、赵婷婷女士和赵明健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独立董事常伟先生、赵婷婷女士和赵明健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独立董事常伟先生、赵婷婷女士和赵明健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00股、赵婷婷女士和赵明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常伟先生、赵婷婷女士和赵明健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严崴先生、胡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滁州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拟选举黄继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继武先生、严崴先生、胡晓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独立董事职责的要求,符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条件。黄继武先生、严崴先生、胡晓明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若黄继武先生、严崴先生、胡晓明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组成各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胡晓明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崴、唐开健为委员;唐开健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陈未荣、李杰、樊祥勇、严崴为委员;严崴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黄继武、唐开健为委员;黄继武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胡晓明、冯飞为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2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黄继武先生情况介绍黄继武,男,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9月至1999年9月,就职于中南大学材料系任工程师;1999年9月至2014年9月就职于中南大学材料系任高级工程师;2014年9月至今就职于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截至目前,黄继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经核查,黄继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严崴先生情况介绍
严崴,男,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至2021年就职于北京德贤(南京)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21年至今就职于合肥工业大学任讲师。
截至目前,严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经核查,严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三、胡晓明先生情况介绍胡晓明,男,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至2000年就职于江苏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任副教授;2000年至2006年就职于南京财经大学任副教授;2006年至今就职于南京财经大学任教授。
截至目前,胡晓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经核查,胡晓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