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岳勇先生、张扬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岳勇先生、张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岳勇先生、张扬先生的原定任期至2027年2月6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岳勇先生、张扬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岳勇先生、张扬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岳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995,241股(其中330,000股为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张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0,000股(其中450,000股为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事项,其所持股份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岳勇先生、张扬先生在公司任职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岳勇先生、张扬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高波先生、梁戈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波先生、梁戈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高波,男,197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在爱普科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美卓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金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永辉超市、美菜网担任审计主管、审计经理、内控总监、审计总监等职务。2021年5月至2024年2月期间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2024年2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750股(为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波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高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梁戈宇,男,197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先后在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23年9月入职公司,2023年10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戈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500股(为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戈宇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梁戈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