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力: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7日收到焦瑞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焦瑞芳女士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临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焦瑞芳董事2025年5月7日2025年11月29日工作安排调整否不适用否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焦瑞芳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焦瑞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任何意见分歧,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焦瑞芳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焦瑞芳女士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的情况

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临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杨临明先生履历等材料进行审核,未发现其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拟担任的职位。

特此公告。

附件:杨临明先生简历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9日

附件:杨临明先生简历杨临明先生,198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总经理。

杨临明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无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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