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滁州植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2024年第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滁州植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详细信息见附件)。

特此通告。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0日

附件

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名单

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生产地址

注销日期

备注

滁州植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皖妆20200002

安徽省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锦州路108号

2024年9月14日

企业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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