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国联满扬2号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续发型)”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自2024年09月19日起采用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方式为“国联满扬2号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续发型)”(以下简称“国联满扬2号2期(可续发型)”)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可以参与“国联满扬2号2期(可续发型)”的转让业务。

二、“国联满扬2号2期(可续发型)”设立日期为2024年08月13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满扬22A”,证券代码为“144362”,到期日为2025年08月1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证券简称“满扬22B”,证券代码为“144363”,到期日为2025年08月1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证券简称“满扬22C”,证券代码为“144364”,到期日为2025年08月1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三、对首次参加“国联满扬2号2期(可续发型)”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四、“国联满扬2号2期(可续发型)”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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